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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派遣信息填报操作指南

作者:吴苑瑜时间:2026-10-07点击数:

毕业生派遣信息填报操作指南

各位毕业生大家好:毕业生档案是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的记录,是学校对学生进行管理考察的重要依据。档案的作用体现在确定本人身份、家庭出身、社会关系、学习经历、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和工作过程的历史真实记录;也是就业入职、转正定级、评定职称、办理社会保险、考研、出国留学等手续办理的凭据;在各方面,档案都将发挥无可替代的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派遣,关乎毕业生离校时人事档案、党团组织关系、户口的转接,关乎个人未来成长和发展。请毕业生们务必重视个人派遣方案信息上报全过程!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档案信息派遣的相关填报操作应该怎么进行吧!

一、进入“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


二、点击“档案去向转递”

三、根据实际情况上报个人档案派遣方案

初始档案信息全部界面

核对个人信息

选择档案转寄类型

就业系统为毕业生匹配的派遣方案是默认“档案转寄类型”为“转回生源地”的就业方案信息,请根据个人实际档案派遣情况进行调整。

1.档案转回生源地 未落实毕业去向毕业生、出国出境深造或就业毕业生、单位及单位所在地人才市场不接收档案毕业生、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参加基层就业项目毕业生、签约单位无人事接收权的,且本人没有向就业地人才服务机构提交档案接收申请的毕业生,均属此项。 ★特别注意:如暂无法确定最终档案去向或暂未拿到接收函的,档案去向类型统一属于“转回生源地”。 具体填报规则详见推文“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毕业生档案转寄类型选择上报指南”的第1条“转回生源地”。

2.签约单位接收档案

指签约单位具有人事接收权(一般仅公务员事业单位、大型国企等具有档案管理权的单位,私人单位不具备档案接收权),能接收毕业生档案,并已确认接收毕业生档案的用人单位。 具体填报规则详见推文“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毕业生档案转寄类型选择上报指南”的第2条“签约单位接收档案”。

3.升学本校接收和升学外校接收 指境内升学毕业生考研被录取,需将档案转档到所考取的学校,分为升学本校接收和升学外校接收两种情况 具体填报规则详见推文“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毕业生档案转寄类型选择上报指南”的第3条“升学本校接收和升学外校接收”。

4.托管单位接收(挂靠在就业地人才市场) 指签约单位不接收或无权接收档案,由单位所在城市的档案托管单位接收的(不允许跨城市托管,生源地除外),一般是当地的人才市场、人力资源中心等单位。 具体填报规则详见推文“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毕业生档案转寄类型选择上报指南”的第4条“托管单位接收(挂靠在就业地人才市场)”。

5.上级主管部门接收 指由工作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接收,一般是人社局、教育局、卫生局、组织部、省级国企等单位。 具体填报规则详见推文“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毕业生档案转寄类型选择上报指南的”第5条“上级主管部门接收”。

6.其他情况 定向生、民族生类毕业生派遣具体填报规则详见推文“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毕业生档案转寄类型选择上报指南”中的“其他情况”。

四、填写完全部信息后点击提交提交完修改档案信息后,可自行查询审核状态(学院待审—学校待审—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待审—审核通过)。请注意关注审核状态,若审核不通过,在院系未审核前都可以修改信息,请根据审核意见修正填报信息并重新提交。

五、注意事项之前在电子就业协议书上填写过申请派遣方案信息的,该信息不作为最终的派遣信息,需按照本须知的要求重新申请。今年就业派遣方案一次性完成,不再设二次调整的时间。

各地接受材料展示

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接收申请表

广东省人才服务局出具的接收函

深圳市的接收申请表

如接收申请表有具体接收单位可以在申请改派时写上具体派遣单位,如没有则不能写。

东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接收函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接收函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就业接收函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接收函

签约单位接收,国家电网接收函

就业协议书

如用就业协议书作为接收材料,就业协议书的用人单位盖章处、地方就业主管部门或者省直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处、学校盖章处,必须盖好相对应的章。

撰稿:吴苑瑜 审核:马倩美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
电话:020-38256730 邮箱:JSJKXXY@gp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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