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学院计算机实验实训与创新中心安全责任书
为保障计算机实验实训与创新中心教学工作的顺利展开,加强实验室维护、安全管理,降低事故发生率,保护师生人身安全和管理人员的切身利益,依据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签订本责任书。
第一条 专业综合实验室纳入学校的统一管理体系,任何单位、部门及个人均不得擅自利用本机房从事非教学的活动。
第二条 计科院实验中心负责对专业综合实验室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等工作,并协同教务人员根据教学计划,负责对实验课进行核定。
第三条 提醒任课教师在上课前填写《实验室使用情况登记表》,借用实验箱等设备需要填写《实验室日志》,下课提醒学生关机、关空调,并带走垃圾。
第四条 专业综合实验室负责按计划完成教务处下达的实验教学任务, 并为学校蓝桥杯、挑战杯等竞赛活动提供服务。
第五条 计算机房工作人员应掌握必备的计算机知识,保障机房内所有设备正常运行,并为指导教师的教学活动提供服务。
第六条 计算机房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机房的各项规章制度,实验课期间不得擅自远离机房。对于突然状况,要能及时响应并处理,保证教学进行。
第七条 学生自由上机时应每隔一段时间进入机房巡视,随时检查学生上机情况,制止玩电子游戏或浏览非法网站的上机人员。对违反机房管理规定且不听规劝的学生,可终止其上机。
第八条 凡使用U盘等移动存储器前(或新引入软件),均应进行病毒检查,确认无病毒感染方可安装。应定期检查并及时删除计算机中储存的游戏软件及不健康等内容,做好病毒预防、检测和疫情报告工作。
第九条 严禁将机房设备器材挪作私用;机房钥匙由固定人员保管,不得转交他人。若需要使用,必须签订安全责任书。
第十条 保持机房整洁,物品放置有序,做好机房安全防范工作及防火、防盗工作。要注意实验室环境的变化(如温度、湿度等),确保实验设备在良好的环境下工作。
学院分管领导: 实验室管理员:
计算机科学学院(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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