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实施细则
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和《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结合本学科点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科学选拔,确保生源质量,在重视初试成绩选拔作用的同时,强化复试工作对考生的选拔。
4.坚持全面考查,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考生资格审查、复试试题的命制、组织开展复试工作、确定并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
2.各小组复试工作秘书负责查验复试考生身份和审查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负责复试结束后整理复试试卷、复试情况记录表和拟录取名单等资料,负责把经复试小组审核后的复试材料报送研究生处备案、审批。
3.复试流程:
专业课笔试、面试(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英语测试(包括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4.复试录取工作要全程录音录像,并及时把复试过程的录音录像资料,刻入光盘保存,做到考试过程可回溯,可查询。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及要求
1.调剂复试考生: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收符合要求的调剂生源,各研究方向调剂考生排名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先按照初试报考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的调剂考生的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2)再按初试报考符合调剂要求相近专业的调剂考生的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2.根据考生生源情况,采用不高于1:2.5的比例(差额)复试。
四、复试时间、内容及方式
1.第一批复试安排不晚于4月4日进行,并根据第一批复试及调剂生源情况组织后续复试工作。
2.复试内容及方式
(1)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2)面试(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长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记录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
(3)英语测试包括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50分。
(4)体检:在复试期间进行。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五、成绩计算及录取
1.复试成绩为:专业课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英语测试成绩。
2.入学考试综合成绩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为50%,即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0.5+(复试成绩/2.5)×0.5。
3.录取原则: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不含第一志愿破格复试考生),第一志愿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其次录取调剂考生(含第一志愿破格复试考生),调剂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凡有以下任何情况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150分)的;
(3)体检不合格的;
(4)经核实的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规违纪、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取得录取资格,取消录取资格;即使已经入学,依教育行政法的有关规定取消其学籍。
六、公示与监督制度
1. 研究生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作为监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责任主体,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实行严格的监督制度。受理投诉和申诉且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组进行复议,并按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处理工作。纪委办监察处依规依法对参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监察,接受单位和个人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中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对有关负责人及其相关人员依法依规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2.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复试工作方案、实施细则、投诉监督电话等信息应及时公布,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与处理考生的投诉。投诉与监督联系电话:020-38256458(研招办),电子邮箱:gdgsyzb@163.com。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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