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办理婚育证明(计生证)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和指引
此指引只适用于户口迁移到学校的学生,户口在原籍的请回户籍所在地办理。
请准备以下资料到办理: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簿首页原件、复印件(集体户的首页只需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
(3)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复印件。
(4)学院开具的未婚证明(北校区的同学不需要开具)。
流程
1.请到学院学工办(一教1205)开具未婚证明,须本人亲自办理。
2.到学院保卫处户籍科(本部:学校大门进来右转玻璃门处,电话38256652;北校区:保卫工作科 电话86398608)领取户口簿首页、户口簿本人页并复印。
3.带上所有资料到居委办理婚育证明(本部为荷光东居委,北校区为瑶池居委)。
4.办理完成后,再到社区服务中心(本部为棠下社区服务中心,公车813总站)开具证明。
2.所属居委会地址
校本部-----
荷光东居委: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荷光路8号金雅苑公寓首层(荷光东社区)咨询电话:020-85664992
棠下街社区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棠德花苑西三街1-9号
咨询电话:8755409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乘车路线:813总站
北校区-----
瑶池居委
咨询电话:86240438
3.户口未迁入学校及自立家庭户的,自行查看其户籍地所属居委会门地址。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