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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学年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通知

作者:时间:2016-09-20点击数:

2016-2017学年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通知文件

---计算机科学学院助学工作小组

各位同学,大家好!为贯彻落实 《财政部 教育部 民政部 总参谋部 总政

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和《全国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

育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6〕117号)有关

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16-2017学年度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工作有关要

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以下是无法享受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的情况:

①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

②9月份退役并于当年9月份入学的退役士兵新生;

③享受过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的学生;

④以前学历阶段享受过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政策的学生不能再次享受,如学生

本科阶段享受过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政策,则其研究生阶段不能再次享受。

二、资助标准及资助金额

学费资助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标准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学费标准低于12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

三、若班级上有符合条件者,请严格按照以下规定准备材料:

纸质版:

1.《2016-2017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

2.《2016-2017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学院审核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审核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

3.申请学生的退役证明(复印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等材料(各一式两份,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4.本通知文件,一式一份。

电子版:

1.《2016-2017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附件1)

2.《2016-2017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学院审核汇总表》(附件2)

四.上交时间

助班收集好资料并按时上交:

电子版:请各助班于9月25日前将审核汇总表(附件2)发至扶困邮箱jkypks2010@126.com(电子版资料放在一个压缩包里面命名为“xx班+退役汇总表”)

纸质版:请各助班于9月26日中午12:00-12:15将资料上交到一教101。

附件1:2016-2017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

附件2:2016-2017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学校审核汇总表

计算机科学学院

2016年9月20日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
电话:020-38256730 邮箱:JSJKXXY@gp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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