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通知
---计算机科学学院助学小组
各位同学,大家好!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财教〔2013〕236号)、《关于对直接招收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财教〔2015〕462号)及《关于报送本年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执行报告的通知》(教助中心〔2016〕124号)等文件规定,现就做好我院2016年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一)资助对象
1. 2016年参军入伍的毕业生(包括应届、往届);
2. 2016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
3. 2016年退役复学生;
4. 以往年份漏报的符合补偿代偿或资助条件的各类学生;
5. 以往年份已接受学费资助且剩余学年需按新标准补差资助的退役复学在校生;
6. 2015年7月1日后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
(二)资助标准
2014年7月1日以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的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的标准为: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标准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学费标准低于12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补报此前年度入伍及退役复学的学生,按照旧标准执行。
二、准备资料
若班级上有符合条件者,请严格按照以下规定准备材料:
1.应征入伍毕业生、在校生:
(1)《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2)从网上报名系统导出并打印,经审核盖章后的《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一份。
2. 退役复学生:
(1)《退役证书》复印件一份(需复印封面和内页)(如该生退役时为士官身份,另外提供申请人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2)复学证明复印件一份;
(3)从网上报名系统导出并打印,经审核盖章后的《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原件一份。
3.直招士兵:
(1)《士官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2)从网上报名系统导出并打印,经审核盖章后的《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一份。
4《2016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附件3)(一份,电子版);
《2016年广东省高校在校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附件4)(一份,电子版);
《2016年广东省高校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生学费资助明细表》(附件5)(一份,电子版);
《2016年广东省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代偿明细表》(附件6)(一份,电子版)。
三、资料上交
(若无人申请,只需在扶困邮箱回复“xx班无人申请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纸质版:请各位团支书于2016年10月9日中午12:00~12:15交至一教101;
电子版:团支书将班级资料压缩打包(命名为“xx班应征入伍资料”)于2016年10月7日晚上20:00前发送至扶困邮箱jkypks2010@126.com
2016年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工作的通知14765474220183794.doc
附件3:2016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14765474781947724.xls
附件4:2016年广东省高校在校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14765474958843101.xls
附件5:2016年广东省高校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生学费资助明细表14765475628089302.xls
附件6:2016年广东省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代偿明细表14765475813265780.xls
计算机科学学院
201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