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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开展“助梦扬帆”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7-06-02点击数:

关于2016-2017学年开展“助梦扬帆”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工作的通知

——计算机科学学院助学工作小组

各位同学,大家好!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助梦扬帆”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7〕27号)的要求,我院将推荐1名学生参加“助梦扬帆——广东省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项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体素质良好;

3.二、三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

4.学习成绩优秀,英语水平良好,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两者任一即可);

5.生活简朴,经学校认定为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在校期间未有过出国经历。

二、组织形式及经费构成

(一)组织形式及时间

经评选推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省教育厅将根据情况分批安排赴科研和学术水平较高的国家进行学术、科研和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学习(本科类)和安排赴职业教育发达的国家进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和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学习(高职高专类)。海外研学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暑假期间(7-8月),时间约为10-15天,项目由省教育厅按有关规定委托相关国际交流服务机构具体组织和实施。

(二)经费构成

参加海外研学项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际往返交通费和在境外的交流活动、食宿、交通、保险医疗等费用由省教育厅和学院资助。

三、材料准备

1、纸质版材料:

①学生事迹简介(一式一份)

②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复印件(一式一份)

③2016-2017学年度“助梦扬帆”海外研学项目评选推荐学生名单(一份)

2、电子版材料:

①学生事迹简介

②2016-2017学年度“助梦扬帆”海外研学项目评选推荐学生名单

四、上交时间(逾期将做放弃申报处理)

各班资料由团支书收齐后上交。

电子版:请各团支书于2017年5月7日晚21:00前将汇总表发至扶困邮箱jkypks2010@126.com

纸质版:请各团支书于2017年5月8日中午11:45-12:00将资料上交到一教101。

班级:

贫困生人数:

贫困生签名:

计算机科学学院

2017年5月5日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
电话:020-38256730 邮箱:JSJKXXY@gp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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