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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缓就业相关问题的解答

作者:时间:2017-08-24点击数:

什么是暂缓就业?

1.暂缓就业是在每年5月底左右学校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上报毕业生就业计划时,部分毕业生未落实就业单位,又不愿把户口、人事关系(档案)迁回原生源地,将人事关系(档案)暂寄存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户口暂留就读大学期间的所在地的一种办法。

2.暂缓期为两年。在暂缓就业期间,如能落实就业单位者,可按照有关就业程序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到期未落实就业单位者,其户口和档案转回生源地自谋职业。

3.允许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

(2)派遣前接收单位未正式办理接收手续的;

(3)自主创办企业暂未获有关部门正式批准的。

(4)外国国籍生源、港澳台生源、未取得毕业资格、毕业前申请出国(出境)的学生不得申请暂缓就业。

如何申请暂缓就业?

1.每年会在大概5-6月份进行统一办理,学校会有具体通知。毕业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向学校提出暂缓就业申请(逾期不候),经批准后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2.省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各高校在网上上报的毕业生就业信息打印条形码(一式四份)并下发到各高校,各高校将条形码按要求分别粘贴在《暂缓就业协议书》和学生档案袋上。学生持有一份暂缓协议书原件。

3.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必须持由省就业指导中心核发的贴有条形码的《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如何取消暂缓就业(可以代办)?

1.非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凭暂缓就业协议书和接收函自行到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取消暂缓就业。2.灵活就业、自主创业或回生源地未就业,凭暂缓就业协议书自行到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取消暂缓就业。

3.考研升学,凭暂缓就业协议书和录取通知书自行到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取消暂缓就业。

4.出国留学,凭暂缓就业协议书和出国签证自行到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取消暂缓就业。

5.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72号(地铁到区庄站或东山口站,公车坐到犀牛路站)。电话:张老师020-3762 8490。

暂缓就业期间档案和户口的处理?

1.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档案寄存在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户口保留在就读大学期间的所在地不变,党团关系留在原毕业院校。

2.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必须办理离校手续,暂不签发报到证。暂缓就业期限届满,毕业生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省就业指导中心将其档案寄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学生回校领取报到证等手续。

3.暂缓就业期间不能办理出国、结婚、劳务证等手续等。

办理暂缓就业的利弊

1.办理暂缓就业的利

(1)暂时无法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的后顾之忧。准备升学(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研)和考公务员的毕业生,由于考试、录取(用)与毕业离校之间存在“时间差”。

  (2)办理暂缓就业后可以方便学生集中精力复习,或静等公务员的录用结果和通知,不必为档案、户口等人事关系而分心。因此,确实存在就业困难,准备升学和考公务员的毕业生,才是暂缓就业政策最主要的服务对象。

2.办理暂缓就业的弊

  (1)无法获取工作经验。在就业过程中,大学生与其他就业群体相比,最大的劣势就是缺乏工作经验。

  (2)在与应届毕业生竞争中处于被动。当年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在与来年更多的应届毕业生竞争工作岗时,会处于劣势地位。

  (3)工龄、社会和医疗保险缺失。

  (4)申请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既不是在校学生,也不是社会人,身份比较尴尬,造成有些证件或证明无法办理;需要办理这些证件还是需要取消暂缓.

如何取消暂缓?

时间:周一至周五

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地址:农林下路72号(犀牛路口公车站)

办理暂缓就业后,党组织关系、户口在学校的要及时回到学校办理转移手续,档案由省就业指导中心以机要件的形式发往档案接收单位 ;自己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去取消,取消后可立即拿到报到证。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
电话:020-38256730 邮箱:JSJKXXY@gp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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