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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0年职业技术教育(信息技术) 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作者:时间:2020-10-16点击数: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助工作的通知》和《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广师大〔201968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研究生处《关于开展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赵慧

副主任委员:罗纪

委  员:李双贵 林智勇 肖政宏 刘晓勇 詹瑾

行政管理人员:李艺晴 姚琪柱 梁琼

学生代表:冉城

   二.评审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质优良;恪守科学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实践活动。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无资格参与学业学金评定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收到纪律处分,且当年有处分记录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学位课、必修课或指定选修课成绩有不及(合)格者;

4.无故旷课情节严重者;

5.中期考核不合格者;

6.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延长学习年限者。

四.评审办法

   (一)总体流程

 1.评审细则制定;

 2.学生自主申报;

3.二级学院评审;

 4.学校审定;

  5.推荐名单上报。


 (二)指标分配

各年级单独评审,按照研究生处《关于开展 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确定各年级的学业奖学金分配指标如下:

             表 1:学业奖学金分配指标


   
(三)一年级学生

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研究生

(不含破格录取)按学业奖学金等级由高到低进行优先推荐;同等条件下,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评审推荐。

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总成绩/报考专业对应的国家线)×60×60%+(复试成绩/200)×60×40%

复试成绩=复试科目考核+综合素质考核

注:关于总成绩计算中的“报考专业对应的国家线”,例释如下。如一同学报考数学专业属理学,国家线 288,调剂控制科学与工程专

业(属工学,国家线264,则其对应的国家线是288

    (四)三、四年级学生

二年级、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采用计分的方式对申报者进行综合评分,同等条件下,按计分由高到低排名依次确定一等、二等和三等学业奖学金的推荐名单。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总分=思想政治得分+学业成绩得分+学术成果得分+综合素质得分。这四部分的计分办法具体如下:

  1、思想政治评分(10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恪守科学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2学业成绩评分(满分35分)

采用加权平均分方法。将英语、政治、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研究方法、心理发展与教育六门专业学位课程总分的平均分计为学业成绩评分,计分方法如下: 

3学术成果(满分35分)

学术成果作者第一单位必须为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大学),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可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其他情况下,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研究生为第三作者不计分。

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科研成果材料不可重复申报使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自动获评研究生学业三等奖学金。

同一成果可以在多个部分得分的,不重复计算,只计算一次,但按最高分的计算。参与评奖的科研成果均应为研究生在读期间取得的成果。学术成果(包括艺术类)认定以科研处相关文件规定为标准。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30日。

1)论文。

(1)在公开发行的期刊(有ISSN和CN刊号,下同)上发表的本专业科研论文(3000字以上,下同)每篇计3分;

(2)在核心期刊(以北大核心期刊目录为准)或CSSCI扩展版期刊(以年度内公布的刊物为准)上发表本专业科研论文每篇计10分;

(3)在CSSCI来源期刊(以年度内公布的期刊为准)上发表论文为15分;

(4)在期刊上所发表科研论文被SCI四区、SSCI、EI索引检索(需要出示图书馆检索证明)每篇计15分;SCI二区、SCI三区索引检索(需要出示图书馆检索证明)每篇计20分;被SCI一区索引检索(需要出示图书馆检索证明)每篇计30分。

(5)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在原有的基础上计10分;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摘要转载在原有的基础上计5分;卡片转载在原有的基础上计2分;

(6)参加学术会议、公开出版的论文集的文章(有书号)每篇计2分。

注明:以上科研成果,如果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研究生可视为第一作者;同等条件下,研究生是唯一作者或是第一作者优先;其他人为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按照分值的40%计。论文录用通知等按照相应分值的60%折算

2)在读期间独立主持纵向科研课题

(1)独立主持校级科研课题每项计3分;

(2)独立主持市厅级课题每项计10分;

(3)独立主持省部级课题每项计20分;

(4)独立主持国家级课题每项计30分。

注明:主持课题项目以相关部门的立项通知文件为准。

3)学术著作

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译著或担任主编、副主编(只计前2名)出版教材,且已经公开出版,出版学术专著、译著计15分,出版教材计10分。

参与编写教材或学术专著,且已经公开出版,独立篇章(10000字以上,书中必须有明确的分工说明为依据),计2分。

4)知识产权及专利

(1)获得发明专利每项计10分

(2)获得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每项计5分(最多计算5项);

(3)外观专利每项计2分(最多计算5项)。

以上科研成果的认定,均以学校科研处规定为准,均需提交原件审核,并提交复印件(如果是论文,提交封面、目录、论文原文复印件)。录用通知、专利受理通知书等按照相应分值的60%折算 

4综合素质(满分20分)

1)获得校外各级学术、教学、科技、文化、艺术等竞赛奖项:

(1)全国全日制教育硕士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计2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

(2)获得国家级奖项一等奖2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

(3)获得省部级奖项一等奖15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5分;

(4)获得厅级(含广州市、深圳市)奖项一等奖计10分,二等奖计5分,三等奖计3分;

(5)获得地级市(除广州市、深圳市外)奖项一等奖计5分,二等奖计3分,三等奖计2分;

(6)获得南粤优秀研究生、广东省优秀研究生奖项,计15分;

2)获得校级学术、教学、科技、文化等竞赛奖项:

(1)获得校级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10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

(2)获得校级优秀研究生,计5分;

(3)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计3分。

3)说明:

(1)获得各级别奖项的特等奖在按相应级别奖项的一等奖分上加一分,优秀奖和其他奖项在三等奖分上减一分;

(2)团体获奖中排名第一得此项得分,排名每递减一名相应减3分,只计前三名;

(3)文化艺术类获得的金、银、铜奖项分别对应一等、二等、三等奖;

(4)竞赛奖项只计组织单位为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竞赛,行业协会组织的比赛均不计入,以获奖证书上的公章为准。 

五.补充说明

1.科研成果作者第一单位必须为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或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二年级、三年级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及所获竞赛奖项须为读研期间获得,统计截止日期为 2020年9月30日。

2.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成果材料不可重复申报使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可同时参评学业奖学金,获奖成果材料不可重复使用。

3.研究生需要对其本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成分,一律取消奖学金参评资格,对于无法体现本人贡献的材料被视为无效材料。

4.科研成绩计分以学校认定的条件和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等级为标准,其中:SCI分区以中科院最新发布的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为准,CSCD核心库期刊以最新发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列表》为准,北大核心期刊以最新发布《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南大核心期刊以最新发布《CSSCI来源期刊目录》和《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目录》为准

5.被SCI、SSCI、EI、CPCI(ISTP)等检索的论文需提交由法定机构或者图书馆出具的有效检索证明。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学院

2020101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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